|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79002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400014109699J332017900200202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中介服务事项 |
| 实施主体 | 常州市委编办(登记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400014109699J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常州市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3楼A1-A2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举办单位及财政、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3 |
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提交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4 |
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5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6 |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7 |
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事业单位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资产负债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8 |
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需调整举办单位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调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 1 | 申请 | 0.1工作日 | (一)申请。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有关登记请求。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网上提交。 |
| 2 | 受理 | 0.1工作日 |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 | 受理通过。 |
| 3 | 审查 | 0.2工作日 |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时,发现登记申请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审查通过。 |
| 4 | 核准 | 0.2工作日 | (四)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核准通过。 |
| 5 | 发(缴)证章 | 0.2工作日 | (五)发(缴)证章。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 颁发证书。 |
| 6 | 公告 | 0.2工作日 |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变更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 公告变更事项。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准予变更登记的,向其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不收费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设定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第十五条:省级以下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条例和本细则规定。
- 增补依据
| 咨询方式 | 电话:0519—85588119/85588375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 |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人依法履行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常州市人民政府 |
| 电话 | 0519-81285205 |
| 地址 | 常州市钟楼区尚郡公寓9号4楼 |
| 网址 | 无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电话 | 0519-88311859 |
| 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 |
| 网址 | https://lspt.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