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
金坛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创业培训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13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482014138916T4322014313001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99号;金胜东路99号3号楼203窗口
办理时间 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苏财社〔2019〕161号)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标准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二)创业培训:1.补贴对象。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个人创业培训补贴申领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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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二)创业培训:1.补贴对象。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9-82814215
监督投诉方式 0519-12333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
办理地点
  • 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99号;金胜东路99号3号楼203窗口
咨询方式
  • 0519-82814215
监督投诉
  • 051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