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金坛区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11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48201413890804000511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482014138908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金城镇:金坛区金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西门大街97号)二楼211办公室,电话0519-82858528 西城街道:金坛区西城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东环一路555号),电话0519-82658819 薛埠镇:薛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金坛区百花东路126号)一楼大厅二号窗口,电话82661654 朱林镇:朱林镇便民服务中心(朱林大街88号)电话:0519-82625020 儒林镇:儒林镇便民服务中心(儒林镇府前路88号)电话:0519-82561022 尧塘街道:尧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尧汤路8号)电话18961262322 直溪镇:直溪镇便民服中心(南溪城路8号)电话:0519-82441305 东城街道 :金坛区晨风路3号一楼综合窗口,电话:0519-82362601 指前镇:指前镇政府长荡湖科技创业园(洮湖路66号)二楼211办公室 电话:0518-82752474
办理时间 10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5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刑事判决书(父母双方均服刑的)(根据致孤原因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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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护人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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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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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根据致孤原因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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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护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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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7

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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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根据致孤原因提供)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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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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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1工作日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2 审查 0.3工作日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3 办结 0.1工作日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 增补依据
  •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民政厅等10部门及单位关于印发《江苏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精准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民规〔2026〕1号)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依申请办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执行。(一)线上线下申办。畅通线上线下申办通道,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引导困境儿童本人或监护人通过“苏服办”移动应用端或“江苏智慧民政”微信小程序线上提交申请(相关申请补充材料清单见附件 1)。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 民委员会或受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亲属代为提交申请。

常见问题
问:
孤儿主要包括哪几种?
答:
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人民法院宣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
问:
什么是孤儿?
答:
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人民法院宣告)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9-8280323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依规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救助; 义务:申请人需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金坛区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金坛区司法局)
电话0519-82800537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3楼(邮政编码213200)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9-88311859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邮政编码213161)
网址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s://lspt.court.gov.cn/;微信公众号:微法院
办理地点
  • 金城镇:金坛区金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西门大街97号)二楼211办公室,电话0519-82858528 西城街道:金坛区西城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东环一路555号),电话0519-82658819 薛埠镇:薛埠镇便民服务中心(金坛区百花东路126号)一楼大厅二号窗口,电话82661654 朱林镇:朱林镇便民服务中心(朱林大街88号)电话:0519-82625020 儒林镇:儒林镇便民服务中心(儒林镇府前路88号)电话:0519-82561022 尧塘街道:尧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尧汤路8号)电话18961262322 直溪镇:直溪镇便民服中心(南溪城路8号)电话:0519-82441305 东城街道 :金坛区晨风路3号一楼综合窗口,电话:0519-82362601 指前镇:指前镇政府长荡湖科技创业园(洮湖路66号)二楼211办公室 电话:0518-82752474
咨询方式
  • 0519-8280323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