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2283018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400014109613P332201228301801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相关材料真实性核验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
| 实施主体 | 常州市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400014109613P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中心2-1号楼4楼31、32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当事人身份材料、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属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1 | 受理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 2 | 审查 | 3工作日 | 材料真实有效 |
| 3 | 发放公证书 | 1工作日 | 出证程序规范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收费项目名称 | 出生公证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 收费依据 | |||
| 收费标准 | 每件收费120元 | ||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备注 | 暂无 |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公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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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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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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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公证程序规则 (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号发布 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号修正)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 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 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 咨询方式 | 0519-81280802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9-12345 |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常州市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常州市司法局) |
| 电话 | 0519-81285205 |
| 地址 | 常州市钟楼区尚郡公寓9号4楼(邮政编码213001) |
| 网址 | 无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电话 | 0519-88311859 |
| 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邮政编码213161) |
| 网址 | https://lspt.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