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
常州市

1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14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400014110315K332071400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如申请办理供养的,需要审核相关档案材料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400014110315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A区A1-A10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企业离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按照当地机关同类人员死亡有关规定领取遗属待遇。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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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司法机关结论性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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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费申领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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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申领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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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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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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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结算单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令第128号修改)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其原用人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或者直系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9-12333,0519-88102735
监督投诉方式 0519-12345,0519-8568192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人依法履行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常州市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常州市司法局)
电话0519-81285205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尚郡公寓9号4楼(邮政编码213001)
网址暂无
行政诉讼
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9-88311859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邮政编码213161)
网址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微信公众号:微法院
办理地点
  • 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A区A1-A10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9-12333,0519-88102735
监督投诉
  • 0519-12345,0519-8568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