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住所证明/住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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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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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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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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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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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住所证明/住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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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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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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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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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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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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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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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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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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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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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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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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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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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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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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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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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验资报告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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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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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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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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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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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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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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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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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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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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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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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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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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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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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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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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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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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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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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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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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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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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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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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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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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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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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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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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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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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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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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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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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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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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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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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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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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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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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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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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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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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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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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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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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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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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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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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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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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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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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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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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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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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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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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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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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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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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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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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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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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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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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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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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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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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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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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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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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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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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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
受理标准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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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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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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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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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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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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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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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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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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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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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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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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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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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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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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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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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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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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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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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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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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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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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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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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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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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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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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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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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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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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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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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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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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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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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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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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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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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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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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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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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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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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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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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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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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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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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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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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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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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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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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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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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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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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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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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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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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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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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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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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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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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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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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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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