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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药品零售企业?

拟选经营场所应合理布局,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需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房屋性质应为“非住宅”)。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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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

拟选经营场所应合理布局,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需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房屋性质应为“非住宅”)。

①设在主城区(含县城)的药品零售企业,其经营场所不少于60平方米;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其经营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其经营场所需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②在超市等其他经营场所设置药品经营企业或连锁门店的,应具有独立的区域;

③能满足药品及时补、供的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可不设仓库,药品全部上架陈列,要设立仓储设施的,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药品储存、保管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需要设置仓库的,仓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
注册登记

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应包含药品零售),根据所在区域及注册资金,钟楼、天宁的企业,如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588298),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3
印章备案

凭备案编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获取),到市区已取得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办理公章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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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筹建

新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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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①登录http://scjgj.changzhou.gov.cn/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②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筹建。天宁区办理地点: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69661522;

③药品零售企业自行内部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制度台帐建立;

④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⑤到属地税务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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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变更、换发和注销,向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提交材料。

2.药品零售企业(单体)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换发和注销,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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